你手上那份美國關稅稅率表,是幾月更新的?
2026 年上半年,美國對台灣課稅的法源換了三次:2 月 20 日最高法院推翻 IEEPA 對等關稅,2 月 24 日改課 Section 122 全球 10% 附加稅,7 月 24 日 Section 122 依法定 150 天上限失效,同一時刻由 Section 301 強迫勞動關稅取代。半年之內三次更迭,任何遺漏的稅率都可能讓您在報價時少算一層稅負,成本試算一旦失準,毛利就是被吃掉的那一塊。
本頁依據美國白宮總統文告、USTR 第 301 條最終行動公告、CBP CSMS 報關指引與聯邦公報原文,為您整理美國關稅的現行狀態與完整變動時間軸。每一筆稅率、生效日與稅則號列都附上官方來源連結。
我們會持續追蹤 CBP 與 USTR 公告並定期更新本頁,讓您不必自己盯也能快速掌握美國關稅現況。已失效的措施我們保留在時間軸中供回溯查詢,方便您核對過去的報單。
資料截至 2026 年 8 月 3 日 · 台灣與主要競爭出口國 · 每筆均附官方來源
⚠️ 下方國別表只涵蓋「MFN + Section 301」這一層,不含 Section 232、AD/CVD、Section 201 與規費。估算到岸成本時不可只看這張表。
| 國家/地區 | 適用方式 | 一般商品實際稅率 | 疊加層 | 詳細 |
|---|
「外加型」不看 MFN 高低,一律在 MFN 之上另加固定百分比;「補足型」的加徵稅率算法為門檻減去 MFN,MFN 已達門檻就不加徵;高於門檻則總稅率等於 MFN。已受 Section 232 課稅之貨品豁免新 301,則不會疊加。
以下措施與國別表並行,且多數不受 2026 年 2 月最高法院判決影響。
| 措施 | 適用範圍 | 稅率/費率 | 狀態 | 詳細 |
|---|
| 稅則號列 | 豁免對象 | 說明 |
|---|
| 產品類別 | 稅率 | 衍生品/例外 | 生效日 | 狀態 | 詳細 |
|---|
Section 232 的法源為《1962 年貿易擴張法》第 232 條,與 IEEPA 無關,完全不受 2026 年 2 月最高法院判決影響——CBP 在停止徵收 IEEPA 稅的公告中明文寫道「does not affect any other duties, including duties imposed under section 232」。落入 232 範圍的貨品豁免新 301(稅則 9903.05.90),判斷貨品是否落入 232,比記憶國別稅率更關鍵。國別上限的機制一律是「Column 1 + 232 合併等於該上限」,不是在 MFN 之上另加。
本表由金匯國際物流整理,資料來源為美國白宮、USTR、CBP、Federal Register、最高法院判決原文及國際律師事務所公開快訊。關稅政策變動頻繁且訴訟仍在進行,實際稅則與稅率請以報關當日 CBP 認定為準。本表僅供規劃參考,不構成報關或法律意見。
一般商品適用「補足至 10%」。最惠國稅率(MFN)未達 10% 者補足到 10%,已達或超過 10% 者不加徵、總稅率就是原本的 MFN——所以 MFN 為 15% 的貨品總稅率仍是 15%。但若您的貨品落入 Section 232 範圍,則豁免Sec 301,改按 Sec 232 稅率計算。另外台灣有 118 項專屬豁免(9903.06.14 的 114 項與 9903.06.15 的 4 項),以農林原料、觀賞植物、木材合板、軟木、蠶絲與寶石原料為主。
差別在您的貨品 MFN 稅率高低。MFN 已達或超過 10% 填 9903.05.75(不加徵),未達 10% 填 9903.05.76(補足至 10%)。填錯會造成溢繳或短繳,短繳可能面臨補稅與罰則,出貨前請核實 MFN 稅率後再判斷代碼。
不會,兩者不疊加。已受 Section 232 課稅的貨品豁免新的 301 強迫勞動關稅(稅則 9903.05.90),涵蓋鋼鐵、鋁、銅及衍生品,小客車與輕型卡車及零件,中重型車輛及零件,木製品,半導體與專利藥品。所以判斷貨品是否落入 232 範圍,比記憶國別稅率更關鍵。但請注意新 301 仍會與最惠國稅率、中國舊有 301、反傾銷稅/平衡稅(AD/CVD)以及 Section 201 疊加。
沒有恢復。IEEPA 關稅雖被最高法院推翻,但 de minimis 的暫停措施已於 2026 年 2 月 20 日改掛非 IEEPA 法源續行,低價值包裹的免稅待遇並未回來。電商小包直發的成本結構沒有鬆動。若您不確定自己的貨品該適用哪一層稅率,歡迎洽詢金匯國際物流專屬客服團隊,我們將協助您確認適用的稅則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