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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0-07 |更新
    Seven Hung|金匯國際物流 Amazon Send 推廣專員

    前言

    2026年9月18日起,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局(U.S.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只要認定 CBP Form 5106上的資料不準確或不完整,就會直接撤銷登記進口商(Importer of Record,IOR)的號碼。在此之前,2026年6月3日簽署的行政命令第14411號(Executive Order 14411,EO 14411),已要求美國政府全面整頓 IOR 的資格、擔保與審查。

    美國政府這次整頓 IOR,目標其實很清楚。EO 14411開宗明義寫道,要確保 IOR「被正確識別,並為應繳稅費負責」,Form 5106新規也要求登記資料必須是 IOR 本人的。順著這個政策方向,以自己公司的名義申請 IOR,會是最貼近政策的做法,CBP 的通知、退稅與進口美國紀錄也都能掌握在自己手上。

    本文將整理這波 IOR 政策限縮的重點,說明申請自己公司 IOR 的5大優勢、台灣賣家可申請的 IOR 類型,以及使用 SEND 時怎麼搭配。

    一、2026年美國IOR政策限縮了什麼?CBP Form 5106資料查核與EO 14411兩大重點

    這波限縮一部分已經在2026年9月18日上路,後續正由美國政府陸續制定細則,共同的方向是讓 CBP 能確認每一個 IOR 背後真的有一個負責的進口商。

    政策 時間 重點 對賣家的影響
    CBP Form 5106資料查核(91 FR 53627) 2026年9月18日起執行 資料不準確或不完整即撤銷 IOR
    地址、email、電話必須屬於 IOR 本人
    登記資料不是自己的,IOR 隨時可能失效,貨物通關跟著卡關
    EO 14411 2026年6月3日簽署
    各條期限從「儘速」到180天不等
    訂定 IOR 的最低境內資產或海關擔保(bond)門檻
    未維持良好紀錄(good standing)的 IOR 不得進口
    IOR 的紀錄好壞,直接決定能不能繼續進口

    Form 5106查核把「資料必須是 IOR 本人的」變成硬性規定,哪些地址不能填、撤銷後怎麼恢復,可延伸閱讀〈IOR號碼可能會被直接撤銷!2026/9/18美國CBP Form 5106資料查核新規上路〉。

    EO 14411則把審查的重心放在 IOR 本身:資產、擔保、所有權揭露與過往紀錄。換言之,CBP 接下來看的不只是這一票貨,而是登記在 IOR 名下的整段進口歷史。

    二、美國政府為什麼要查核IOR真實性?用自己公司申請IOR,正好符合政策方向

    EO 14411第1條說明了這次改革的目的:讓 IOR「被正確識別,並為應繳稅費負責」(correctly identified and accountable for duties owed)。行政命令也點出過去常見的問題,例如低報貨值、隱瞞 IOR 與貨物資訊,以及透過各種安排規避稅費,都是美國政府想要限縮 IOR的原因。

    這個方向不難理解:美國政府希望每一筆進口背後,都有一個清楚、可以負責的進口商。而依美國現行法規,IOR 本來就承擔以下責任:

    IOR 承擔的責任 依據 實務上代表什麼
    申報必須盡到合理注意(reasonable care) 19 U.S.C. 1484(a)(1) 品名、價值、稅則申報錯誤,責任落在 IOR
    進口稅費是 IOR 對美國政府的個人債務 19 CFR 141.1(b)(1) 補稅、罰款的帳單會寄給 IOR
    登記資料必須屬於 IOR 本人 91 FR 53627 地址、email、電話不得由第三方代填

    當 IOR 就是您自己的公司,政策期待的「正確識別」與「為稅費負責」自然就對得上,IOR 登記在誰名下,也決定了 CBP 的通知寄給誰、退稅退到哪裡、進口紀錄累積在誰名下。IOR 與海關擔保的基本定義,可延伸閱讀〈美國清關必備知識:什麼是 IOR 和 BOND?〉。

    三、企業自持IOR的5大優勢:隔開連帶風險、掌握扣貨通知、退稅申訴、合規紀錄與庫存退稅

    優勢一:IOR的狀態只取決於您自己的申報,不受其他貨主牽連

    依 Form 5106新規,IOR 一旦被撤銷,就不能再用於任何用途,包含貨物入境;EO 14411也要求,之後未維持良好紀錄的 IOR 將不得進口。換言之,同一個 IOR 底下的所有進口貨物,是綁在一起的。

    只要這個 IOR 的資料或紀錄出了問題,受影響的就是登記在這個 IOR 下的每一票貨。用自己公司的 IOR,IOR 資質好壞就只取決於您自己的申報品質,不會因為其他貨主的問題遭受無妄之災。

    需要說明的是,自持 IOR 可以避開的是「IOR 本身」的風險。但當貨物集運/併櫃被抽中查驗時,同一批貨物的放行時間仍會互相影響,這一點與 IOR 登記在誰名下無關。

    優勢二:貨被扣留時,CBP的通知直接送到您手上

    依19 CFR 151.16,CBP 決定扣留(detention)貨物後,須在5個工作天內向進口商或其他對貨物有利害關係的一方發出扣留通知。貨物提示查驗後30天內未取得可否入境的最終決定,就會被視為拒絕入境。30天的時間不長,通知能不能第一時間送到真正負責的人手上,往往決定了補充資料來不來得及提供。

    Form 5106新規也是同樣的邏輯:CBP 撤銷 IOR 的通知,只會寄到 IOR 最近一次提交的 email。IOR 是自己公司,這些通知都直接寄給您,不必等其他單位轉達。

    最嚴重的情況是貨物到了才發現 IOR 失效,整批貨卡在海關,後面的 FBA 入倉排程將跟著產生骨牌效應。

    優勢三:退稅與申訴的權利,由您自己掌握

    美國稅費以 IOR 的名義繳納,退稅的程序也從 IOR 這一端啟動。以2026年 IEEPA 關稅經美國最高法院裁定違法後的退款為例,CBP 規定只有進口商本人,或提交該筆申報的報關行,可以提出退款申請(CAPE Declaration)。退款一律由自動清算所(Automated Clearing House,ACH)撥入進口商在 ACE 入口網站(ACE Secure Data Portal)登記的銀行帳戶。

    對 CBP 的估價、稅則歸類或拒絕入境等決定有異議時,依19 CFR 174.12,申報文件上的進口商或其授權代理人,可在相關決定後180天內提出抗議(protest)。自持 IOR 時,只要都有合規申報,退稅或是申訴,都能由您直接操作。

    美國進口稅費含有哪些,可延伸閱讀〈美國關稅實報實銷?一次看懂 Amazon SEND 關稅、MPF 與 HMF 計算公式〉。

    優勢四:合規紀錄累積在您名下,成為長期經營的資產

    EO 14411要求美國政府更新 IOR 登記資料庫,停用不活躍的 IOR,並依合規紀錄與執法紀錄建立風險分級。用自己公司的 IOR,這份紀錄由您自己一票一票累積,不會和其他貨主的紀錄混在一起,也是 CBP 評估貴公司的依據。

    以公司名義開立 ACE 入口網站帳戶後,申報紀錄與退款銀行資料也都由您自己管理。核對稅費、準備帳務時,不必再向其他單位調資料。

    這個 IOR 也不綁定任何一家物流承攬商或報關行,換合作對象或跨平台銷售,都沿用同一個號碼,進口紀錄不會中斷。唯一要注意的是委任書(Power of Attorney,POA):依19 CFR 111.36(c)(3),POA 必須由報關行與 IOR 直接簽署,每換一家報關行就要重新簽一次。

    優勢五:庫存移出美國時,已繳的關稅有機會拿回來

    依19 CFR 190.32,已進口美國且未在美國使用的貨物,若在進口後5年內出口或銷毀,最高可申請退還已繳關稅與稅費的99%,也就是未使用貨物退稅(drawback)。

    FBA 庫存移往加拿大、墨西哥等其他市場,或運回台灣,都是可能遇到的情境。退稅能不能順利拿回來,關鍵在於進口紀錄與貨物交易的金流是否對得上。申請 drawback 必須對應當初的進口申報與繳稅紀錄。

    若進口申報上的進口商,不是實際參與這筆貨物買賣的一方,申報呈現的交易關係就會和實際的買賣金流對不上。退稅需要以交易紀錄佐證進口申報,兩者無法對應時,退稅申請就可能缺乏足夠的證明文件而無法成立,還可能面臨罰鍰。

    當自持 IOR 時,從付款買貨、進口申報、繳稅到退款入帳都是同一個企業,交易金流與進口紀錄自然對得上,申請上也就相對容易。可退的稅目與條件依各項關稅措施而定,申請前建議先與報關行確認。

    四、台灣賣家可以申請哪幾種IOR?3種登記方式與合規建議

    台灣賣家要用自己公司名義申請 IOR,一律是填寫 CBP Form 5106向 CBP 登記。不同的地方在於登記時用哪一種號碼,以及登記後在 EO 14411裡會被當成美國 IOR,還是境外 IOR(Foreign IOR)。依19 CFR 24.5,IOR 原則上使用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發的雇主識別號碼(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EIN);沒有 EIN、也沒有社會安全號碼的話,就由 CBP 另外配發一組號碼。

    登記方式 用什麼識別號碼 在 EO 14411裡算哪一種 要注意什麼
    用台灣公司直接登記 CBP 配發的號碼 境外 IOR 正式報關時,要在貨物入境的那一州指定一位能代收法律文件的境內代理人(resident agent),並用 CBP Form 301提交海關擔保
    台灣公司先申請美國 EIN 再登記 台灣公司的 EIN 境外 IOR 同上。有了 EIN 只是換一種號碼註冊,仍然算境外 IOR
    在美國開公司再登記 美國公司的 EIN 實際掌控公司的股東必須是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才算美國 IOR;台灣人開的美國公司,仍可能被當成境外 IOR 公司要真的在美國營運:主要營業地點在美國、有實際辦公據點、在美國有足夠的資產

    對多數台灣賣家來說,前兩種在登記程序上最直接,但真正的門檻在於海關擔保能不能取得。擔保公司對海外公司的審核通常較嚴格,常會要求先提供押金才願意開立;加上 EO 14411要求美國政府之後限制境外 IOR 使用連續擔保(Continuous Bond,也就是業界常說的 Annual Bond),除非 CBP 認定稅收已受到充分保護,實際做法仍要等 CBP 公布施行細節。申請 IOR 前要先評估擔保的取得難度與成本。第三種開公司、維持營運的成本高,而且不一定能被認定為美國 IOR。

    不論選哪一種,都建議您做到以下4件事:

    1. 登記資料用自己的:地址、email、電話都要是登記公司自己的,不能填物流承攬商或報關行的資料。
    2. 委任書直接與報關行簽署:POA 由您的公司與報關行直接簽署,不經過第三方轉簽。
    3. 境內代理人與海關擔保先到位:以台灣公司登記時,第一票正式報關前就要完成境內代理人指定與擔保安排。
    4. 交易文件完整留存:買賣合約、商業發票與付款紀錄要與進口申報一致,日後申請退稅或面對查核時才有完整的佐證。

    ⚠️ 注意:台灣公司申請的 IOR,依 EO 14411的定義屬於境外 IOR。行政命令已要求美國政府應儘速限制境外 IOR:之後可能不能使用簡易報關(informal entry),正式報關也不得使用連續擔保,並須通過海關商貿反恐聯盟(Customs Trade Partnership Against Terrorism,CTPAT)驗證,或委託經 CTPAT 驗證的報關行。截至2026年10月,相關施行細節仍待 CBP 公布,建議在用自己的 IOR 報關前,先與您委任的報關行確認最新規定與擔保安排。

    五、使用 Amazon SEND 出貨的賣家,同樣能搭配自己公司的 IOR

    使用自己公司的 IOR,並不影響您選擇Amazon SEND 官方物流方案作為頭程物流。SEND 負責台灣到美國亞馬遜倉庫的運輸,IOR 則登記在您自己公司名下,兩者可以搭配使用。SEND 專屬客服可以協助您以自己的 IOR 完成獨立報關,讓貨物從台灣出發到進入亞馬遜倉庫順利銜接。

    IOR 政策限縮之後,登記在 Form 5106上的進口商,要承擔整段進口的責任。資料不實可能讓 IOR 直接被撤銷,紀錄不良也可能失去進口資格,合規做得越早、越完整,貨物通關與後續退稅就越不容易卡關。

    若您已經有自己公司的 IOR,或正在規劃以自持 IOR 走 SEND 出貨,有相關的疑問歡迎洽詢 SEND 專屬客服團隊。

    資料來源

    常見問題

    1
    台灣公司可以申請美國IOR嗎?

    可以。台灣公司可以透過 CBP Form 5106登記,使用 CBP 指派號碼或台灣公司申請的美國 EIN 作為 IOR ,不一定要在美國設立公司。正式報關時,還須在入境口岸所在州指定境內代理人並提交海關擔保。不過依 EO 14411的定義,台灣公司屬於境外 IOR,海關擔保與報關方式的要求較嚴,申請前建議先與您委任的報關行確認擔保與報關安排。

    2
    用自己公司的 IOR 有什麼好處?

    主要有5項:IOR 的狀態只受自己的申報影響、即時收到扣留與撤銷通知、退稅與申訴由自己掌握、合規紀錄累積、庫存移出美國時能完整申請關稅退稅(drawback)。用自己公司的名義申請 IOR,也最符合美國政府希望 IOR「被正確識別,並為應繳稅費負責」的政策方向。

    3
    IOR 被撤銷,CBP會怎麼通知?

    CBP 會寄 email 到 IOR 最近一次在 Form 5106提交的信箱。若當初填的不是自己的信箱,可能收不到通知,直到貨物到港才發現號碼失效。

    4
    用 Amazon SEND 出貨,可以用自己公司的 IOR 嗎?

    可以。SEND 負責台灣到美國亞馬遜倉庫的頭程運輸,IOR 可以登記在您自己公司名下。以自己的 IOR 走 SEND 出貨時,SEND 專屬客服可以協助您完成獨立報關。

    5
    台灣公司當 IOR,還能使用連續擔保嗎?

    目前還可以,但之後可能受限。EO 14411要求美國政府限制境外 IOR 的正式報關使用連續擔保,除非 CBP 認定稅收已受到充分保護。實際的施行方式以 CBP 後續公告為準,出貨前建議先與您委任的報關行確認擔保安排。

    金匯國際物流SEND專屬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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